一、申請資格:
依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辦法第2條規定,下列學生得申請抵免學分:
1.轉學生
2.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之新生。
3.依照法令規定准許先修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者。
二、申請時間:111年08月17日(三)至111年08月23日(二)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地點:政大商學院九樓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辦公室,可親送或掛號寄至「11605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商學院9樓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辦公室 張助教收(註明學士班學分抵免申請文件)」。
四、應備文件:
(一)學分抵免申請表:(請勿雙面列印,俾便簽核)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原畢(肄)業學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請用螢光筆劃記擬抵免科目之學分數及成績。
(三)課程大綱(含網址):申請抵免之課程,請另檢附原校修讀科目及本校抵免科目之課程大綱,請以網頁列印的方式印出含網址的教學大綱。
五、注意事項:
(一)學分抵免申請表一定要填寫完整並簽名,所有擬申請抵免的科目都要寫上去,可以數科抵一科,但不可以2學分抵3學分。
(二)建議同學請提早繳交,若拖到最後一刻,資料或文件不齊不一定有補件的機會。
(三)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十二條有關規定,抵免學分之申請,應於入學當學年規定期間內一次辦理,事後不得要求補辦。故請同學務必留意自己的權益。
(四)抵免未通過或未提出抵免申請的先修科目,須於畢業前補修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