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2學期 精算統計學程修習申請
實施對象:本校學士班各學系學生得自二年級起即可進入本學程研習。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07/2/23(五)中午12點前
申請方式: 填寫申請書mail至 fm1205@nccu.edu.tw 信箱 張助教 收
信件標題及附檔請註明【106-2學期 精算統計學程修習申請】系級+姓名
課程系統:本學程規定之結業學分總學分數至少38學分
必修與選修科目請參見附檔學程課程表。
學程申請規定:
本學程為事先申請制,擬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應於每學期開學前一週,填寫申請
書送交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經學程委員會審核認定通過始得正式修習。
學程證書申請日期:
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之學士班學生,得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風險管理
與保險學系提出申請,經本學程委員會審核無誤後,由本校商學院頒給學程證書。
捌、 本要點經本學程委員會會議通過並提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系務會議核備後施行,
修正時亦同。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
承辦人: 張助教 校內分機89071
E-mail:fm1205@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