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2學期商學院「精算統計學程」證書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大四應屆畢業生,如已修畢學程規定之學分(或以上),
請於106年6月30日(五)前,檢附
(1) 歷年成績單、
(2) 證明書申請表
交至風管系辦公室辦理。
並請於歷年成績單上,用螢光色筆標出已修過之科目,預計將於7月初旬開始製作證書,
7月中將發email通知領取時間,謝謝。
PS.中英證書擇一申請,若欲申請英文版,另請提供英文成績單
(張助教 / 校內分機8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