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事法」課程於本系之必修科目表中顯示為「法整開-王正偉老師開設之商事法」,由於開課為法律系整開之課號,致同學若已修習並通過該課程,仍未能完整於『全人系統』中顯示為本系之”已修之必修科目”。
- 104級前(含104級) 之「行銷管理」課程於本系必修科目表中列為必修科目。由於本課程原由本系專任教師授課,老師於105年榮退後之課程則委由企管系代為開課,致同學若已修習並通過該課程,仍未能完整於『全人系統』中顯示為本系之”已修之必修科目”。
如同學已修習且通過上述兩門課程,於『全人系統』中查詢顯示為”已修但未列入必修之科目”時,即不須再填寫【替代學分申請書】送系辦及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