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學士班新生學分抵免公告

110學年度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學士班新生學分抵免公告
一、 申請資格:本系110學年度入學之學士班(一) 轉學生。 (二) 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之新生。 (三) 依照法令規定准許先修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者。 (四) 經 109 學年第 2 學期境外台生專案轉學但未取得成績 單正本,尚未辦理抵免者。 
二、 申請時間:110年09月01日(三)至110年09月07日(二)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00 ,逾期不予受理。
三、 申請地點:政大商學院九樓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辦公室,可親送或掛號寄至「11605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商學院9樓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辦公室 鐘慧婷助教收(註明學士班學分抵免申請文件)」。
四、 應備文件:
(一)學分抵免申請表
(請勿雙面列印,俾便簽核)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原畢(肄)業學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請用螢光筆劃記擬抵免科目之學分數及成績。
(三)課程大綱(含網址):申請抵免之課程,請另檢附原校修讀科目及本校抵免科目之課程大綱,請以網頁列印的方式印出含網址的教學大綱。
五、 注意事項:
(一)學分抵免申請表一定要填寫完整並簽名,所有擬申請抵免的科目都要寫上去,可以數科抵一科,但不可以2學分抵3學分。
(二)建議同學請提早繳交,若拖到最後一刻,資料或文件不齊不一定有補件的機會。
(三)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十二條有關規定,抵免學分之申請,應於入學當學年規定期間內一次辦理事後不得要求補辦。故請同學務必留意自己的權益。
(四)抵免未通過或未提出抵免申請的先修科目,須於畢業前補修完畢。